鮮為人知的的歷史趣事 作品

老王的變法悲劇

  這個當年曾與王安石很談得來的鄭俠還說圖中所繪,均屬實情,請神宗觀其圖,罷廢害民之法,“延萬姓垂死之命。十日不雨,乞斬臣宣德門外,以正欺君之罪。”

  神宗打開一看,圖上無數流民攜兒牽女,身無完衣。四處啼飢號寒,口嚼草根野果,許多“身被鎖械”而負瓦揭木,賣錢償官,奄斃溝壑,累累不絕。酷吏威逼恫嚇,怒目追索……

  《續資治通鑑》記載:神宗接下了這份鄭俠不惜以被治死罪的方式而密呈上來的《流民圖》,袖以入內,反覆觀看,面色凝重。四月初六,皇帝在度過一個不眠之夜後,下詔暫停青苗、免役、方田、保甲等八項新法。據說,詔下,天降大雨,旱情解。

  封建王朝史上多的是讖緯之說,並不怎麼可信,鄭俠的一番舉動巧合因素很大。而且後來經過呂惠卿等人一番連消帶打的政治動作,將鄭俠搞進了大牢,變法還是照常進行。但事實是無可動搖的,王安石大變法確實到了一種民怨沸騰的程度。

  應該說,王安石的變法政策無一不從良好願望出發。比如“青苗法”,本意上就是充分考慮到農民的利益的,而且,他在鄞縣做官時試驗過,“貸谷於民,立息以償”,效果不錯。然而當他將此法推向全國,同比例放大,卻南轅而北轍了。不識字的鄉農們去申請青苗法的貸款,要經過以下程序:為了填寫申請書,就要花錢請書吏;再拿到衙門去申請,碰到貪官汙吏,中間不知要花多少打點費,而且貸款多少完全由官吏寫,農民都不識字呀。據史書記載,雖然變法規定的利息是二分,但經過中間貪官汙吏的層層盤剝,最後貸款農民要返還的實際利息,竟達到原先設定的35倍,比高利貸還要高許多。於是逼得農民寧肯“哀求於富家大族,增息而取之”,去借高利貸,也不敢向政府貸款。“利民之政”變成了“擾民之舉”。

  更要命的是,王安石先生過於自信,急於求成,在推行新法過程中採取一刀切的做法,下令各地必須貸出多少錢,給下面下指標。這樣一來地方官員就硬性攤派了,除了一般的農民要其貸款,連中農、富農、地主都必須接受貸款。其實中農、富農和地主不存在春荒的問題,根本用不著貸款,但地方官員就是硬逼著他們貸款,因為要完成指標。這樣一來,到了還錢的時候不要說一般農民吃不消,就是中農、富農也吃不消。自然,這項措施變成了官員的贏利設置,他們的權力尋租也有了改革這一至高無上的藉口。再有像“市易法”,本來是規定收購滯銷貨,後來就變成了專門收購緊俏物,這時的衙門已經變成了一個賺錢的機構,結果成了全官經商,官商作風愈演愈烈,政府與民間爭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