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為人知的的歷史趣事 作品

明朝的大學學費有多貴?

  景泰年間的贊助費算是最高了,800石米的標準是怎麼定下的?原來這是“買方”主動出的價錢。時山東臨清縣,伍銘等幾個在縣學(類似於今縣重點中學或地方專科學校)讀書的學生想“專升本”(大概這意思吧),提出願意繳納800石米,求進國子監讀書的機會。山東省主管官員將此情況上報朝廷後,獲皇帝特批,於是“米八百石”遂成標準。但是能出或願出800石贊助費的,還是很少的,所以後來不斷往下降,以吸引考生、擴大生源。

  二品官員一年俸祿不夠一個“入學指標”

  這樣的入學贊助費,在當時算不算高?看看下面的分析,就會明白。

  明朝亂收費除了教育領域,司法方面也很糟糕。據《明史·食貨志二》記載,朱祁鈺的老爸朱瞻基(明宣宗)當皇帝期間,可以花錢贖罪,行情是普通死刑犯免死,需60石米;流放的犯人,需40石米。簡單對比便可看出,明朝時花錢上大學,比“撈人”的成本還要高,以“米百石”的低標準來算,也要高出40石。

  進一步分析,明朝時米1石等於120明斤,100石就等於12000明斤。明斤比現代斤要重,大約1比1.18,這樣一換算,明朝100石米便是現代的14160斤。

  以當下普通大米每斤零售價大約2.50元的行情來算,明朝100石米能賣35400元人民幣;即便以最高贊助費800石米來算,也不過28.32萬元人民幣。

  表面上看,明朝“花錢上大學”花的並不多,但古代家長的壓力還是相當大的。當時正常年景下單季稻1畝地產量僅在2石左右,不到300斤,一斤稻穀只能出0.7至0.8斤米;而現在,每畝產量已達1500斤,“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則創造了畝產1800斤。

  依明洪武二十年九月定的工資標準,相當於今省部級高官的二品大員,年俸祿是576至732石米,如果繳800石贊助費,明朝“省委書記”一年的工資也不夠;如果是100石米,便輕鬆了,可買5至7個招生指標。

  相當於今縣處級幹部的七品官,年俸祿是84至90石米,如果繳800石的贊助費,明朝“縣委書記”想花錢讓子女成為國子監這所全國重點學府的大學生,要花去10年左右的全部工資收入;即便是100石,也要用掉近一年的工資收入。如果是普通人家子女,面對“米百石”的贊助費,想都別想,能念個私塾認幾個字,已是燒高香了。

  如同買官賣官不絕一樣,中國古代歷朝歷代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均賣過入學名額和資格。

  到了清朝,倒賣“招生指標”則成一種制度,書面語言稱為“捐學”,教育亂收費比明朝還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