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為人知的的歷史趣事 作品

殘忍無情的中國古代姬妾制度

  成了皇后昭儀的趙氏姐妹,立即忘了自己當年的辛酸(當然,更大的可能是她們把當年的辛酸記得太清楚了)。於是,西漢皇宮成了這對美女蛇吃人的洞窟,從前的許皇后班婕妤都被廢黜,許皇后最終被灌下毒藥而死。——而其它的可憐姬妾呢?對不起,趙氏姐妹以己之心,度她們之腹,唯恐她們也想學自己來奪嫡,於是一個個地把她們連母帶子一起殺光。

  同樣靠眼淚汪汪戰勝一切的,漢朝還有一個著名的鄧綏。想當年她做姬妾的時候,對嫡妻陰皇后簡直畢恭畢敬,在老公面前更表現得誠惶誠恐,甚至於願意代老公去死,以至於皇帝丈夫覺得她好生可憐可愛。其實一切都只不過是騙草包男人的手段而已。不到兩年工夫,她的陰柔手段便成功地離間地皇帝皇后之間的感情,並使得皇帝相信皇后在對丈夫進行“巫蠱”之術,終於取皇后而代之。等到丈夫死掉,她強悍蠻橫的本色更是暴露無遺。為了能夠執掌朝政,她公然廢長立幼,當幼子夭折後,她更把丈夫年長的親生兒子甩到一邊,另立旁枝親王為皇帝,親叔叔勸她不要執迷不悟,她居然把親叔叔斥貶、把進諫的官員扔進亂葬崗。

  7、男人們只能眼看著所愛的女人遭殃

  更殘忍的姬妾害嫡,當然不能不提武則天。在妒恨之下,她對有恩於自己的丈夫髮妻王皇后所做的事情,足以令後來的嫡妻們引為戒律。看著這樣的歷史記載,嫡妻們還敢對嬌滴滴的姬妾們禮遇嗎?

  這是一種很無奈的輪迴:姬妾制度由男子制定,用來欺凌女人,可是最深重的災難,卻是在這制度下由女人們互相施加的。

  男人假如愛女人,就不應該讓她做姬妾。那不是愛,更不是什麼“無後為大”,——因為在姬妾制度下,姬妾所生的兒女們,都從小生活在壓抑和痛苦中。製造出這樣兒女的父親,有父愛嗎?

  只有男人的佔有、只有男人的自私。這才是姬妾制度的根本。

  在這種制度下,女人與女人之間的生死戰爭,都是無奈之舉,真正沒有人性、真正要被痛斥的,既不是嫡妻,更不是姬妾,而是樂於其中、自命風流快活的男人們。

  然而男人們制定的姬妾制度,發展到後來也成了男人自己的緊箍咒。那就是:迫於嫡庶、卑賤之分,他們只能眼看著所愛的女人遭殃而無能為力——假如他們還能夠有愛的話。

  劉邦後期最愛的女人肯定是戚懿無疑,然而她只是他的女人,呂雉卻是他的嫡妻,更是他的工作夥伴。在宗法與現實需要情況下,劉邦選擇了放棄戚懿。當他決定不再幫助戚懿奪嫡的時候,其實他早已預知了寵妾幼子將會死於非命(當然,假如他能夠全部預知呂雉日後“危及宗稷”的作為,也許他會做另一種選擇——但那不是為戚懿,而是為了劉氏天下)。於是他也只能為戚懿唱唱楚歌了。

  唐朝喬知之,雖然心愛婢女,卻不能娶她為妻,只能一生不婚,男無妻女無夫,沒名沒份委委屈屈地過日子。

  到宗法制度完全建立的明清兩朝,就更讓人喘不過氣。

  萬曆皇帝心愛的女人是鄭貴妃,對這個女人他是完全地平等相待。可惜的是他已有嫡後,而按照制度,嫡後是不能輕廢的,無故廢后之帝都要留下罵名。鄭貴妃固然不是好女人,但是光從夫妻感情來說,萬曆皇帝實在過得很痛苦,臨死之時,他最大的願望就是希望兒子代自己冊鄭貴妃為嫡室,好讓自己能夠與心愛的鄭氏生死相隨。可惜,這隻能是痴人說夢,鄭貴妃再怎麼與他深情,也只能葬到妃嬪墓裡去,最終陪著萬曆皇帝共赴來生的,恰恰是他一輩子都看不順眼的嫡後和王恭妃。

  因此,我們也可以說,宗法制度、姬妾制度,不光是不把女人當人,其實也沒有把男人當人。它只是為維護特權階級、為維護家族利益而設置的。在這種制度下,男人沒有權力選擇自己的伴侶,納妾與否,也全是延續家族政權子嗣的需要。大家也都一起成了生育機器了。

  另外還有一個常識,那就是老天爺在製造人口的時候,男女兩性數目基本相當,既然有人倚仗權勢廣納姬妾,自然就有平民寒戶男子一生無妻可娶,想要一個女人都找不著。歷代帝王將相,姬妾眾多,平凡人世便曠男怨女,杜鵑泣血。因此,姬妾制度,不僅僅殘害女子,也一樣殘害數不盡無權無勢的男子。

  8、古代由妾扶正之妻

  現代社會已經沒有了姬妾制度,如果還有人想要三妻四妾,不怕惹來夫妻間分崩離析、兒女間手足相殘的悲劇;若是還有女人願意以姬妾自居,或者表演嫡妻所謂“賢而無妒”的節目,硬把自己劃拉到做男人腳底泥的檔次,那就只好讓她們自求多福了。

  古代由妾扶正之妻,基本都與原配之妻有關係——比如說,隨髮妻媵嫁而來的姬妾。如《紅樓夢》中的平兒,高鄂續本中讓賈璉扶平兒為正,可不敢讓他扶秋桐為正。再如漢朝大將軍霍光,他扶正的妾室霍顯,就是原配東閭氏的陪嫁丫頭。另外就是嫡妻生前認可之妾,這種妾往往生有兒子之妾。

  而妃嬪升後,也是一樣的道理。沒有兒子的妃嬪,是難以立後的。如衛子夫,如武則天。明嘉靖帝無故廢后,另立無子之妃,便成就了他“昏君”的名聲。

  按宗法制度,皇后所生的兒子才有繼承皇位的資格。而且繼承權由大及小,皇后所有的兒子孫子都死光了,才輪得了姬妾所生的兒孫。

  姬妾如果想為兒子搶繼承權,就必須先幹掉皇后;而皇后如果想為兒子穩固繼承權,也一樣必須幹掉試圖取代自己的姬妾。

  因此,漢宣帝第三次立後,便選擇無子之妃,就是為了不讓皇后有親生兒子搶掉自己前妻之子的皇位。

  明朝朱元璋,嫡長子死在自己前頭,他放著成年的大群兒子不理,非要立長孫為帝,正是為了“嫡子嫡孫為重”的宗法制度——那些成年的叔父輩,都是小老婆生的,不算數。

  9、男女都沒有選擇婚姻的權利

  因此,宗法制度和姬妾制度促成宮廷鬥爭,那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毆傷妻者,減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論。

  這條法律很明顯了:丈夫無故打傷妻子,比打傷別人的罪過要輕兩等,但是假如他無故打死了妻子,就和打死別人一樣論罪。

  而夫妻殺妾則如下:

  【疏】議曰:嫡、繼、慈母者,名例並已釋訖。此等三母殺其父,及所養父母殺其所生父母,並聽告。若嫡、繼母殺其所生庶母,亦不得告。故律文但云殺其父者聽告。

  嫡繼母殺死庶子生母(即妾),庶子不得迕逆嫡母,不得向官府告發生母之冤。

  當然,假如丈夫要告,那就不同了。

  《禮記內則》

  “夫婦之禮.唯及七十.同藏無間.故妾雖老.年未滿五十.必與五日之御.……妻不在.妾御莫敢當夕”

  這個規矩,早在周代就已經正式成立了。

  至於明以後清宮這個規矩,即使有,那也是復古。

  男人女人都是人,當人們以體細胞的狀態存在於母體的時候,都是同樣的結構。

  人類由男女兩性構成,缺一不可,否則無法繁衍。他與她天職不同,而同樣重要。

  兩性間,不應該有什麼恃著性別而互相欺壓的事情。

  因為都是人。

  假如父精母血交匯時稍有變化,男女也不過就是那麼瞬間的更換而已。

  侮辱異性,其實就是在侮辱自己。

  我想這一點無論對男人還是女人,都是一樣的。

  古代姬妾制度另一個滅絕人性的地方,就是它依附於宗法制度,而宗法制度的前提是“子嗣”,以及父母之命、祖宗之言。

  因此,在這個前提下,男女都沒有選擇婚姻的權利。假如妻妾不得父母的歡心,或者未能生子,即使男人因為愛情不願疏遠不願離異,家族當權者都不允許。

  如陸游與唐婉。

  也如同治與貝魯特氏、光緒與珍妃。

  此制度不但殘害女人,也殘害男人。

  為我們(除我以外)生在這個時代而感到幸運吧!廣大女性同胞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