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為人知的的歷史趣事 作品

世界法醫學鼻祖宋慈和他的《洗冤集錄》

  宋慈在《洗冤集錄》的序言中,開篇就提出寫作此書的動機與目的:“獄事莫重於大辟,大辟莫重於初情,初情莫重於檢驗。蓋死生出人之權典,直枉屈伸之機括。於是乎決法中。”又說:“獄情之失,多起於發端之差,定驗之誤。”宋慈輯撰此書,是為了“洗冤澤物”、“起死回生”。因此,宋慈對於獄案,反覆強調要“審之又審,不敢萌一毫慢易之心”。他再三教誡審案人員“不可闢臭惡”,“須是躬親詣屍首地頭”。深人現場調查,“須是多方體訪,切不可憑信一二人口說”。檢驗時“須是詳細檢驗,務要從實”,同時尚需瞭解被害人生前的社會關係,經濟狀況,要充分掌握真憑實據。在當時“經制日壞”的南宋末年,宋慈的這種思想是十分難能可貴的。

  《洗冤集錄》是我國第一部法醫學專著,也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統的司法檢驗書。它一刻梓問世便受到朝廷的極大重視,並命頒行全國,成為法醫官吏案頭必備之書。早在明朝初年,它首先傳人朝鮮,三百餘年間,一直是朝鮮法醫檢驗領域的標準著作。清康熙三十三年(公元1694年)國家律例館曾組織人力修訂《洗冤集錄》,考證古書達數十種,定本為《律例館校正洗冤錄》,頒行全國。鴉片戰爭後,它又被西文學者翻譯介紹到荷、德、法、英等國。20世紀50年代,蘇聯契利法珂夫教授所著《法醫學史及法醫檢驗》一書將宋慈畫像刻印於卷首,尊為“法醫學奠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