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為人知的的歷史趣事 作品

順治年間:科舉的主考官全部被處死

  十一月二十八日最後結案,順治帝在刑部奏摺上諭批:方猷、錢開宗俱著即正法,妻子家產籍沒入官。其餘葉楚槐等“南闈”全部考官18人(其中1人已經病死)立即處以絞刑(絞刑得全屍,與斬刑不同),妻子家產籍沒入官。8名被控告有“關節”的新舉人,各責打40大板,家產籍沒入官,父母、妻、子流放寧古塔(今黑龍江寧安縣,是清朝前期重犯流放地)。

  值得一提的是,在這場科舉大案中,還有一個插曲,就是出現了一位“張鐵生式”的人物——吳兆騫交了白卷。吳兆騫大名鼎鼎,號漢槎,江蘇吳江人,乃江南名士。平常,大家都認為他的文章“驚才絕豔”,而這次皇帝親試,他卻交了一張白卷。於是輿論大譁,有人說他是驚魂未定,嚇得提筆忘字了;也有人說他是恃才傲物,故意賣弄。其實是吳兆騫看到當時考場如同刑場的景象,感慨萬端,把筆一扔,說:“焉有吳兆騫而以一舉人行賄的嗎?”語氣和態度真是清高的很。這就觸怒了順治皇帝,也把他發配到寧古塔充軍,你不是看不起舉人嘛,那也請你到北疆涼快涼快吧!據說,吳兆騫臨行時,京中好友顧貞觀、徐乾學、吳梅村等人都來為他送行。吳梅村還作了一首長詩《悲歌贈吳季子》送他上路。然而這一去就是20多年,其間吳兆騫詩興大發,寫了許多悲憤慷慨的詩歌和感人淚下的書信,後來編成了《歸來草堂尺牘》和《秋笳集》,流行於士林。

  為防止考生作弊和官方腐敗,保證科考的公平與公正,清政府對考生作弊處罰很嚴厲。一旦發現,按照《大清律例》,作弊者要被枷號(在街頭帶枷示眾)三個月,然後發煙瘴(邊疆)地區充軍。而順治帝對“南北闈”案的嚴酷處理,顯然含有嚴厲警告漢族士人尤其是江南士子的用意,由此開了清代嚴懲科考作弊的先例,受賄考官處死,竟成為法律。

  順治帝對科場案的嚴酷處理,使人想到當下日益升溫的國家公務員考試,想到考場作弊之風的愈演愈烈。但對它的處罰無非是“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再重的不過“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而已,他們和大清朝的莘莘學子們相比真算幸運之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