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為人知的的歷史趣事 作品

清官信仰

  明代的海瑞同樣也招致了士大夫階層的批評,而且比包拯更甚,幾乎已經到了不見容於當世的地步。海瑞一生廉潔耿介,平時所學以剛為主,自號剛峰,慨然以天下為己任,但命途多舛,道不得行,幾次為官開場時轟轟烈烈,卻都黯然收場。其中原因,當然並不僅僅因為“天下皆濁我獨清”。

  萬曆皇帝給他的斷語是:“雖當局任事,恐非所長,而用以鎮雅俗,勵頹風,未為無補。”

  表面上肯定了海瑞的長處,實際上是一種批評和否定。萬曆皇帝對海瑞的廉潔操守深信不疑,但他認為這位耿介的忠臣只在道德風化方面有榜樣作用,在國計民生的事功上並不能有所建樹。

  康熙皇帝對清官問題有其自身的認識,他在一道詔書中說:“清官多刻,刻則下屬難堪,清而寬方為盡善。朱子雲:居官人,清而不自以為清,乃為真清。”

  康熙的意思很明確,清官要把道德優越感丟掉,對人不可苛責太嚴,施政不能一味地依靠近乎偏執的強硬。身為一國之君,他當然不是鼓勵貪汙,而是不希望出現“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的局面,使國家機器無法正常運轉。

  《施公案》中的主人公施仕綸,是和包拯、海瑞一樣被民眾稱為“青天大老爺”的人物。有人薦其出任湖南按察使,康熙皇帝說:“朕深知仕綸廉,但遇事偏執,民與諸生訟,彼必袒民;諸生與縉紳訟,彼必袒諸生。處事惟求得中,豈偏執?如世綸者,委以錢穀之事,則相宜耳。”最終改授其為湖南布政使。看來,康熙是深明清官運用之妙的。

  普通民眾和社會精英對清官的評價出現差異是耐人尋味的。士大夫(乃至皇帝)對清官的批評集中在一個“刻”字上。這個“刻”意義很廣,既包括用法嚴苛,也包括對屬下和部民苛責,還包括在施政中偏執、強硬,不近人情。

  清官一般都是道德完人,有道德潔癖,對自己和他人都太過苛責,如果別人不能達到他們的標準,就一概斥為泥豬、癩狗、汙穢小人。這種心態導致了他們在施政中用法嚴苛,而這一點卻恰恰是老百姓推崇清官的原因。

  老百姓對清官的期許不外有三:抑制欺壓百姓的權豪勢要;打擊魚肉鄉里的潑皮無賴;懲戒貪贓枉法的貪官汙吏。清官對這些人打擊越嚴厲就越符合老百姓“吃大戶”的樸素願望,才是“愛民”。

  如《拍案驚奇》裡的梁太守看見拐帶婦女、弄出人命的潑皮無賴汪錫只被判了充軍,於是大怒,“喝交皂隸重責六十板,當下絕氣”。這種擅殺行為卻受到了作者的肯定,稱他極有正氣。

  士大夫階層對清官的這種“刻”是很反感的,除了忠恕之道的價值觀因素外,考慮到治國施政的現實情況是更主要的原因。正如康熙皇帝所說,“處事惟求得中”,政事不同於個人修為,它是一門妥協的藝術,是各方利益博弈的棋局;施政要想有所作為,就不能僅憑道德上的居高臨下,一味的偏執強硬。據司馬光《涑水紀聞》載:“包希仁知廬州,即鄉里也……有從舅犯法,希仁戮之。自是親舊皆屏息。”這段大義滅親的“佳話”總讓人產生其他的想法:若從舅有可死之罪,殺之則可;若罪不至死,包拯為了表示自己鐵面無私就從嚴懲處,殺之以博直名,這種“殺妻求將”的行徑無疑會使我們對他的崇敬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