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兵子弟 作品

第116章 事業單位管理崗如何晉升?

 3)有相應的職位空缺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的晉升不能突破設定的領導職數。每個事業單位都要向同級人資社保部門編制崗位設置方案,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編制是嚴格按照同級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領導職數和機構編制總數的規定進行編制的,在編制時不能突破機構編制數量、設定的領導職數和機構規格。比如,一個縣級政府所屬的事業單位,機構的規格設置為正科級,正科級領導職數就只有1名,可能會設置副科級2名,其餘設置的是九級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那麼,單位在提撥任用管理人員時,副科級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八級管理人員就只能提撥2名,不能超過2人,如果超過2人,就叫超規格任用領導幹部。因此在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晉升時不能突破設定的領導職數。 

 以上三條是事業單位管理崗晉升必須滿足的三個條件,只有滿足這三個條件之後,才有可能正式啟動晉升的程序。至於什麼個人工作能力、績效表現、資格條件、領導經驗等等,都不是量化的東西,只是領導一句話的事情。哪怕破格提拔,也就那麼回事。 

 至於什麼動議、民主推薦、民主測評、重點談話、公告公示等程序,無非就是個流程問題。這個懂得自然懂,不懂的你怎麼說都不會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