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兵子弟 作品

第355章 歲在法院做書記員,過了法考,未來怎麼規劃

 當書記員是暫緩之計,一方面讓自己接觸、熟悉審判案件的工作流程,接觸不同類型案件,另一方面讓自己“養精蓄銳”備戰法考,以便早日通過 

 (書記員是很忙很累,但沒辦法,過了法考,他們就猶如鳳凰涅盤般煥發出“新的生機”——當律師!) 

 第二個,獨立寫過幾十、上百份的判決書。 

 能獨立寫判決書,說明有一定的實務基礎、辦案思維,不像剛過法考的新人,容易脫離實務泛泛而談,熟悉法官審判案件的思路,對常見案件類型的法律適用和理解有了一定經驗,就夠了! 

 不要想著長期在法院做書記員來積累經驗,案例是千變萬化,法律是不斷更新,但唯獨法律思維是不變,只要有了基礎,有自己分析案件的邏輯框架,就不用擔心應付不來。 

 很多律師都從畢業或者其他行業過來,從0開始的,還不是走過來了,只要思想不滑坡,邊幹邊學,辦法總比困難多! 

 你有書記員的工作經歷,更有信心做好律師。雖說案源為王,但律師專業素養同樣重要。 

 第三個,工作是是順帶手的事情。 

 這幾個關鍵詞,應該跟“重心需要照顧2歲多的孩子”聯繫在一起,說明不差錢或者家裡條件不錯,沒有太大經濟壓力。 

 讀者是個男的,按照我的理解,這個歲數的男人,有自己的孩子,更應該以事業為主,想辦法賺到更多錢,而不是說以照顧孩子為主,工作是順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