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兵子弟 作品

第355章 歲在法院做書記員,過了法考,未來怎麼規劃

 有個讀者,說了他的情況:34歲,拿法考證4年,還在法院當聘用制書記員,寫過幾十、上百份判決書,都是獨立完成,因為大環境不好,工作重心就照顧2歲多的孩子,工作是順帶手的事情。 

 問我這種情況,未來如何規劃比較好。 

 我毫不猶豫建議他去幹律師,為什麼呢?從他描述的情況來看,有幾個關鍵詞,已經提醒他:適合現在去幹律師! 

 第一個,34歲+聘用制書記員。 

 30多歲,正是做律師的大好時光,有一定的社會閱歷,比起剛出社會時候,更懂人情世故,也深諳人性、洞察世事;比起40多歲的人,正是精力旺盛、有著極高的工作熱情,再累再苦,能熬得住。 

 律師是厚積薄發,細水長流的職業。不管何時開始,都少不了的熬,既然如此,為什麼不趁現在就幹。 

 說大環境不好,你難別人也難,卷也不是你一個人在卷,只要努力去做,想辦法開拓案源,不求前幾年賺多少,收入總比你做聘用制書記員好。 

 多少書記員“賴”在法院不走,因為沒過法考,一旦考過,都不想幹這法律民工的工作,除非你這個書記員是很閒,不然沒什麼理由繼續幹了。 

 10多年前,我認識2個法院書記員,他們都是過了司考,馬上從法院出來做律師。認識他們時候,一個做了2年,一個做了5年,都不後悔辭掉書記員出來幹律師,業務做得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