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毛毛 作品

第201章 南琮下人

 如果冠名下的下人,找不到工作就可以找相應冠名主下人管理人給他們分配工作,分配到的工作就必須去做了。 

 當然筱錦的下人,如果選擇不工作,那樣他就沒有資金來源,沒有工作也就沒有主家,也就沒有住的地方,也不可以為除筱錦外的其他人工作,沒有田地,也不可以做生意,不可做官,什麼都沒有,連睡大街都會被抓。 

 南琮的下人不工作是不會提供吃住的,長時間不工作,還會重新被賣,下人在不工作的情況下生病或意外,南琮冠名是不負責的,除非下人是在工作中出現意外或生病,主家才會出錢醫治。 

 當然也有其他情況,那就是有相應南琮冠名的人養著這個下人,比如他的兒女。 

 其他領地的人為什麼願意來做南琮的下人,除了活不下去外,那就是為了下一代。 

 南琮的下人,同樣有一個南琮冠名身份證明,只是這份證明裡會寫明他的下人身份。 

 然而南琮的下人在他們簽定契約後出生的後代,將會成為一個真正的擁有南琮冠名身份的南琮人。 

 成為南琮人後就可以在南琮免費上學,畢業後有份工作,享有南琮人的權力,從此在南琮立足。 

 其實換一種角度來說,比如其茶他成為筱錦的下人之後,出生的孩子會成為擁有南琮冠名筱錦的南琮人,也就是說其茶也可以給他的孩子工作,只要他的孩子能付其茶的工資和包吃住,這也是符合人口登記部門條款的。 

 不過這種方法也得看孩子有沒有出息,就算有出息也得等個十幾二十年,那時他都已經做了十幾二十年的下人了。 

 而現在江奇不想留下其茶,然而其他人都主張留下。 

 少數服從多數,把其茶留了下來。 

 他也樂意留下,如果回去他可能不太好找工作,畢竟年齡在那,就算他身體健康,但誰會要他這老頭。 

 如果最後沒人要,他可能會被分到去種地。 

 他們重新簽了契約書,其茶為他們四人工作,他提出的工資是每十天500南琮幣和包吃包住。